原唐海農藥廠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區,新城大街路以北、匯豐路以西、建設大街以南、唐海路以東,總占地面積約37畝。
2014年,該廠區已由政府流轉至開發商用于居住用地開發。為防止工業污染場地變更用途后對使用人群造成危害,依據環境保護部、工業信息化部、國土資源部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《關于加強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》(環發2012[140]號文件)中“被污染的場地進行再次開發利用之前應進行環境評估和無害化治理”的要求,該場地再次開發利用之前,需要進行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。
按照曹妃甸區政府規劃,原唐??h農藥廠生產場地處于北部生活區,該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,因此該地塊環境風險評價按照敏感用地中的居住用地(R)評價。
一、調查階段工作和結論
(1)土壤
兩期調查共布設37個土壤采樣點,采集并分析土壤樣品117個,二期土壤調查共檢出超標污染物6種,其中SVOCs類污染物7種,分別為苯酚、2,4-二氯苯酚、2,4,6-三氯苯酚和鄰苯二甲酸二辛酯、α-六六六、β-六六六;VOC類1種,為苯。主要污染層位為第一土層(0-1m)和第二土層(1-3.0m),污染區域主要在原料區和合成區。
(2)地下水
兩期調查共布設5口上層滯水監測井和5口第一含水組監測井,檢測指標包括VOCs、SVOCs(包含六六六)、氯乙酸,得出的結論如下:
(1)上層滯水在生產區(C1)和原料攪拌區(C4)苯酚、2,4-二氯苯酚、2,4,6-三氯苯酚、超標較嚴重,這和土壤污染情況基本一致。
(2)第一含水組地下水污染物僅在原料區(C1)檢出超標,超標因子為2-氯苯酚;無機鹽類污染在場地原料區和中部合成區。
二、場地異味確認結論
通過詳細調查發現部分采樣點采集的土樣有刺激性氣味,包括:C1、C2、C3、C4、C7、C11、C18、C19、C20、D12、D13、D17;主要區域為原料區、攪拌區、生產車間和外圍路區域。
三、風險評估階段工作和結論
(1)第一層和第二層土壤中有2,4,6-三氯苯酚、α-六六六、β-六六六3種物質存在健康風險,為致癌風險,致癌風險水平范圍為3.5E-5至1.5E-6,不在人體可接受風險范圍內,需要進行土壤修復;2,4-二氯苯酚和2,4,6-三氯苯酚存在非致癌風險,需要進行土壤修復。
(2)地下水不考慮飲用途徑,風險和危害商很低,風險可接受。
四、修復目標值
依據風險控制值的計算結果,修復目標值為:2,4-二氯苯酚為39mg/kg,2,4,6-三氯苯酚為13mg/kg,α-六六六和β-六六六為0.2mg/kg。
五、修復范圍
根據現場采樣檢測結果,評估場地內主要污染區域為原料區和合成區,經統計總共修復土方量為23818m3,修復范圍為6056m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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